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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

介紹臺北縣出沒蝶種及觀察地點

詳細資料

  • ISBN:986008341X
  • 規格:平裝 / 95頁 / 16k菊 / 14.8 x 21 x 0.48 cm / 普通級 / 初版
  • 出版地:台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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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.. 《孫子兵法》正解 ——「有限資源·不敗思維」之『總分學』方法論 一、總分學 這個世界一切皆為有限,無論是壽命、時間,還是土地、物品、貨幣,皆為有限。即便是貌似取之不盡之水,在沙漠中亦為稀缺品,即便是貌似用之不盡之空氣,在缺氧時亦為必需品。故有限資源為前提條件,為制約要素,是「因」。 有限資源之運作,「謀事在人,成事在天」,謀事在於求不敗,必勝,非自己所能控制,需要更多的「因」來輔助,不敗是可控的,是可以操之在己的,所以叫作「謀事在人」。必勝,是需要依託於諸多因素方能達成,必勝的核心在於對手不勝,或者說必勝是必須讓對手失誤不敵。必須,建立於不敗基礎上。只有先不敗,方能趨至必勝。有限資源是「因」,不敗思維是「條件」,如何讓對手不勝是「工具」,必勝是「果」,四者組合成「有限資源·不敗思維」方法論。 有限資源最大特徵為總數恆定,其運行在於恆定之總數如何分配,『總』與『分』之間,有其運行規律,嘗試建立一體系,命名為『總分學』。 『總分學』體系,其理論基石在於: 1、『總』為每個『分』之和。A=A1+A2。 2、『總』在特定時空環境中,具備「恆定、不變、有限」三要素。 3、每個『分』,具備「非恆定、可變、有限」三要素。因為『總』恆定,則每個『分』此消彼長。此一『分』減,則彼一『分』長。A=A1+A2。A恆定,A1增加,則A2減少。 4、雙方之『總』,欲分曉強弱,則須『分』彼之『總』,而『總』我之『總』,形成我之『總』大於彼之『總』,以獲取壓倒性優勢。或形成局部空間或短暫時間我之『總』強於彼之『總』,或我之『總』強於局部空間或短暫時間彼之『總』。我之『總』大於彼之『總』,有兩種情況:一為『分』彼之『總』後,我之『總』大於彼『分』後之『總』;二為將彼之『分』納入我之『總』,大於彼『分』後之『總』。A=A1+A2;B=B1+B2。一者為A > B=B1(B2『分』走了,不屬於B了);二者為A=A1+A2+B2> B=B1(B2『分』給A了)。 5、以最小化之投入,獲得最大化之收益。即我之『總』之損最小化,而彼之『總』之損最小化,從而令我之損最小化之『總』因併入彼之損最小化之『總』而實現我之『總』最大化。A= A1+A2;B=B1+B2。轉化為A= A1+ B1。 ... 二、總分典故 1 財富為恆定,賦稅加重,則民窮;賦稅減輕,則民富。 新朝肇造之初,休養生息,減免賦稅或輕徭薄賦,不數年,即可一掃征亂流弊,民富國安,天下樂居,如西漢「文景之治「。 一旦橫徵暴斂,搜括民間,國庫是豐阜了,但卻民不聊生了。國祚衰弱,駛入王朝下滑曲線。 財富為恆定,民富則經濟活躍,生產增多,從而創造更多財富;一旦民窮,則經濟衰減,生產減少,加之過多財富被國庫徵收,就無法創造更多流動,從而財富反而減少。 2 試舉例闡述之: 戰爭中,一國或一軍總兵力為恆定值,如在甲地B攻A,當A處於弱勢時,可在乙地主動出擊B,以吸引B之主力回師救援乙地,以減輕甲地A之壓力。 孫臏之「圍魏救趙」,則為典型之『分』之術。魏總兵力恆定,主力遠攻趙國首都邯鄲,則魏國首都大梁兵力必然空虛,此時齊國要救趙國,若直往邯鄲,則是與魏國主力硬碰硬,鹿死誰手尚未可知。故齊軍直驅大梁,引龐涓之魏主力回師救大梁,是以邯鄲之圍遂解。此為『分』敵也。 3 一國之勢亦為恆定,故『分』化之,則為弱敵強我也。 秦國之「遠交近攻」,即為典型『分』之術。合縱,本為關東六國合力抗強秦,任何一國都無法單獨敵秦,合六國之力則足以抗之,故合縱為六國御秦唯一之術。欲使六國之『總』,小於秦之『總』,則須『分』六國之『總』,使得六國之『總』小於秦之『總』,若使六國之六分之六以內之幾國,合於秦之『總』,則秦之『總』將更強於剩餘六國之『總』。故秦以連橫破六國之合縱,以遠交近攻破六國之合縱。 秦之攻伐,平蜀,為廣其地富其國增其民也。『分』敵而並敵國,則令本國之『總』增加。長平一戰,秦國屠趙國降卒四十萬,因趙國人丁之『總』為恆定,故經此一役使趙國具備戰鬥力之軍隊之『總』減少,從而削弱趙國壯大秦國。 4 李信二十萬人攻楚,敗歸;王翦堅持仍須六十萬人方可敵楚。此即為兩人對於我方兵力之『總』理解不一,即對秦楚之『總』對比不一所致。結果證明王翦正確。 楚國地廣人多,非集絕對優勢兵力,不足以平楚也,故王翦要求擁有六十萬軍隊方可與楚國對抗。而王翦集結六十萬大軍後,並未立即攻楚,而是閉營修整,養精蓄銳,俟己方休息完備,士氣高漲,而楚軍士氣低落之際,秦軍乘虛而出,一舉擊潰楚軍,從而迅速平定楚國。 王翦作戰之過程,即為不斷增加秦之『總』,而削弱楚之『總』,一俟秦楚強弱分明時,秦已立於不敗之地,已立於必勝之勢,故一擊必中。 5 楚漢相爭時,酈食其建議劉邦採取「分封六國後裔」之策,被張良及時勸阻。因為土地之『總』有限,分封完畢,則無法給功臣,則無法激勵建功立業者,則無法讓將士去為劉邦賣命。此為『分』之對象不一。『分』給六國後裔,則六國之人即便為劉邦賣命,也得不著土地;而六國後裔,卻並不一定會為劉邦賣命。即對自己人要捨得『分』,『分』出去,自我手上之『總』雖然減少,但是,贏得人心。於是,韓信,封王,賜國;彭越,封王,賜國。垓下一戰,十面埋伏,霸王南奔,烏江自刎,鼎定四百年大漢江山。 西漢建立後,分封同姓諸侯,逐漸收回異姓王土地,亦為此理,壯大我之『總』,拱衛皇權。而漢景帝平七國之亂,亦為收回諸侯土地或將一國分為幾國,分化諸侯之『總』,以讓諸侯無法形成對中央王朝之威脅,壯大中央王朝之『總』。此均為通過『分』敵之術,壯大自我之『總』,以形成強我弱彼之局勢。 6 日本侵華,中國採用「持久戰」勝之,即為『總分』之運用。一者讓出「空間」,讓敵占領,則敵須分兵守城,則敵之『總』減少;二者隨著日軍駐兵東北防蘇聯、出兵東南亞、主動挑起日美之戰,戰線分布太廣,則日軍之『總』減少;三者隨著傷亡減員,無法及時補充,則日軍之『總』減少。 中國依託其地域空間之廣、人員之眾,依託時間,費十四年之久,跟日本打資源消耗戰,導致日本之『總』與日減少。且日本隨著敵國越多,物資跟不上,則其『總』又減少;又盟國增多,特別是美國參戰,導致同盟之『總』實力越強,至某個時間點,我之『總』優於日之『總』,自此,日本開始窮途末路,茍延殘喘,最終無法抵抗而投降。 幾個節點可以見證,第一,發現日本軍人年齡越來越小,年齡越來越大,從而得知日本軍人數量不足、素質不足。此為日軍人力之『總』短時間內處於恆定狀態無法補充。第二,美國參戰,斷絕日本物資進口渠道,此為日本物資之『總』無法及時跟上。第三,美國原子彈二投日本國內,盟國科技力優於日本,日本科技之『總』無法及時追趕。這幾點,即為轉折點,改變敵我雙方之『總』之均衡態勢之轉折點。 7 毛澤東戰術「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擊破」,即為典型『總分』關係之運用。集中我之優勢兵力,『分』敵之兵力,造成我之『總』優於局部空間或短暫時間內敵之『總』,從而取得「各個擊破」之成效。五次反圍剿中,萬里長征中,解放戰爭中,無論是兵力少時,還是兵力多數,毛澤東戰術的典型打法都是保證絕對數量的兵力大於所應對的對手。 8 漢朝之「和親」,即為化敵為友,消弭戰爭之方式。北宋南宋之輸幣遼金西夏,亦為減少戰爭消耗之『總』。一切應對之策,均應考量敵我之『總』。具備絕對實力時,可以逐鹿漠北,封狼居胥,勒石封疆,一旦將敵逐之域外,則可和平長久,即用一時之戰爭消耗,換來長久之國泰民安,消耗成本攤之數年,則為小數。不具備絕對實力時,則須通過和親或輸幣之方式,維持和平。和親或輸幣之代價,相較連年戰爭之代價可謂甚小,與年度國力稅收相比,亦為小錢,故有宋一代,皆采此術。 南宋偏安一隅,主戰主和對抗不已,而岳飛亦成為主和之犧牲品。可再四思之,岳飛果能打到黃龍府?即便王師北定中原,又如何?甚至真打到黃龍府又如何?中國歷史上,少數民族政權,即便敗北,都可再往北遷移,休養生息後又可滿血復活揮師南下。 故先暫不論迎回欽宗,趙構是否要讓位此一問題;也不論武將坐大之嫌,北宋開國即為武將作亂而來,故有宋一代,抑武崇文,其來有自。只論,連年之北伐,國力是否能支撐?即便金國一時受挫,捲土重來,又是持久之國力消耗。對於趙家王朝來說,只要足以維持開銷,足以維持國力,地多地少,根本就不重要。畢竟即便是宋朝最強之際,宋太祖、宋太宗都未能收回燕雲十六州,更何必求全責備殘喘於南方之南宋小王朝?而趙構顛沛流離,皇子亦因兵變驚嚇而死,自身也再無生育能力,就想過過安定日子,持續北伐,哪有什麼安定? 而從金國來說,其國力亦無法支撐其完滅南宋,金國朝內亦有主戰派和主和派之爭。起步於一個部落,因緣際會滅遼,然後又一不小心把北宋滅了,這些均非其預想之中。特別是接觸到中原之花花世界,落後文明接納先進文明之轉折過程,馬背上民族,也想過安穩日子。 由是可知,金國國力之『總』與南宋國力之『總』,旗鼓相當,無論是人力、物資還是心態,都相差無幾。「求和」,是兩國之共同心聲。東晉南朝,同樣偏安江南,同樣不念北伐,最終仍是無法成功。而五代十國,無法大一統,數十年多國共存,無法出現一國能夠絕對坐大稱王,實力使然。離脫了實力,一味愛國,終為空談。 岳飛屬於趙構一手提拔扶持之親信,精忠報國之心可憫,但主子之心卻不去猜度,國家實力不去均衡,以受寵之身及暫時大捷之光環,欲成不可為之事,可謂難矣。趙構為打破北伐之態勢,達成和平之目標,只有拿自己親信開刀。否則秦檜一句「莫須有「,豈可定岳飛之生死。殺雞儆猴,岳飛一死,則主戰派徹底消停,而南宋亦換來難得之承平時期。 關於益敵損己,有宋兩朝,如出一轍,犯下同樣錯誤。北宋聯金滅遼,自己一點好處都沒得到,反而將缺點暴露無遺。這是打破了當時之三國平衡,沒有增己之『總』,反而幫助金國增加了彼之『總』。南宋聯蒙滅金,仍是自己一點好處都沒得到,反而將缺點暴露無遺。也是打破了當時之三國平衡,沒有增己之『總』,反而幫助蒙古增加了彼之『總』。三國態勢,應為兩弱國聯合敵一強國,方為至理。吳蜀聯盟敵魏,則為合理戰術,如此方能維持魏蜀吳三國均衡態勢。而宋朝是兩次在自己弱國之際,聯合強國攻打另一弱國,弱國仍弱,強國更強,最終北宋被金滅,南宋為蒙古所亡,都是自我送國的。 9 增灶、減灶即為不同的『總』之運用。 戰國時齊軍救趙,孫臏減灶,是為了吸引魏軍來追,通過減灶的方式示弱,麻痹迷惑魏軍,利用龐涓驕傲想復仇的心理,這是己之『總』不變,令敵人錯以為彼之『總』多於己之『總』。 東漢時虞詡討羌,先上書要求增兵,然後就現有兵力,快速行軍,且增灶示強,迷惑敵人,讓敵人以為增兵已至,並因兵少,不能泄露消息,必須把握戰機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,出現在敵人面前,一舉擊潰之。這是己之『總』小於彼之『總』,令敵以為己之『總』大於彼之『總』。 10 士氣、銳氣,屬於兵力的「軟實力「範疇,可以增強兵力之『總』。哀兵必勝,無退路之後反而激發超常實力,所以,歷史上有項羽破釜沉舟、有韓信背水一戰,均為給己之『總』增加了無形的實力。 11 時間是有限的,人力是有限的,資金是有限的,物資是有限的,這就誕生了「聚焦」這一原則。只有聚焦,才能實現有限資源的集中化,才能使得己之『總』達至絕對優勢。 傑克·韋爾奇的「數一數二原則」,每個產品都要占據該行業前三名。所以,GE當年風光一時。只有進入前三,才能在競爭中,使得己之『總』優於敵之『總』。 「一萬小時定律」,攻克一門技藝,從入門到熟練到精通到大師的時間閾值為一萬小時,平均一天三個小時,就是要花十年時間。 「刻意練習」,是對「一萬小時定律」的修正。必須採取「刻意練習」,才能在「一萬小時」的時間投入下,達至精通的程度。 12 「定位」,其實是一門關於如何占領有限的心智資源的學問。人的心智容量是有限的,特別是當人類要提取心智中的信息時,怎麼想不起來了?記性為什麼這麼差?如何記得更長久?要形成區別,就必須牢牢地楔入心智中。「定位」就是在有限資源條件下,將己之『總』取得壓倒性優勢。 路長全的「切割」理論,即為『分』的運用。『分』成一個更小的品類,從而取得品類第一;『分』成一個全新的品類,完全創新取得第一;『分』成一個個細分市場、細分客群,從而取得細分市場第一、細分客群第一。這些,均為在特定資源條件下,讓己之『總』取得壓倒性勝利之方法。 13 「時間管理」,就是如何將時間總量進行分配,如何將時間投入產出價值最大化?「精力管理」是對時間管理的修正。己之『總』有限,如何取得優勢最大化?用之於時間,則為「時間管理」。用於於精力,則為「精力管理」。 ... 三、應用《總分學》透析《孫子兵法》 評析《孫子兵法》之精髓,亦在於『總分』。不戰而屈人之兵,心理戰,外交戰,甚至宋輸幣予金,均為對『總分』的考量,讓自我之損失最小化,而獲得最大化之利益。 改變敵我雙方『總』之對比關係,使我方之『總』優於敵方之『總』,獲得必勝之條件,方可言戰,方可一戰。『分』敵,此處做動詞解,敵之『總』減弱,我之『總』增強。 給古人挑刺,為今人撥亂。還孫子本義,識兵法真相。 四、《孫子兵法》正解 始計篇第一 1 原句: 【孫子曰:兵者,國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,不可不察也。】 闡釋: 開宗明義,揭示在兩國兩軍之間的對立關係,競爭關係,不是你死就是我活。我與彼之間,是一方勝利,另一方失敗,終極目標是實現合併,不是我併入彼,就是彼併入我。當然,這合併的過程中,肯定就存在損耗。 A= A1+A2;B=B1+B2。合併後,轉化為A= A1+ B1。A2和B2在合併的過程中損耗了。這個合併,就是一個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關係,最終會形成一個一元統一關係。中國歷史上,魏蜀吳三國鼎立,各自征伐,互有相負,最終合為晉;南北朝五胡十六國,各自殘殺,但最終歸於隋;五代十國,國滅與對峙並存,最終統於宋。 原文: 【故經之以五事,校之以計,而索其情:一曰道,二曰天,三曰地,四曰將、五曰法。】 闡釋: 【五事:道天地將法】之評估,即為評估我之『總』,評估自己的實力究竟如何。此五事是有先後順序的,不可更換位置。孫子兵法中的一字一句,都有其原由,不可隨意增刪甚至更替一字的。所以,必須去窮究每字每句的真正含義,以徹底領會孫子之原意,徹底掌握孫子兵法之精髓。 【經】何解?竟有的版本譯為經緯之經,還有就是避之不譯。孫子兵法因成書於春秋,故至少文字使用上,要跟當時的年代吻合,所以要從文字之本義去尋找真正的意思,才不易產生偏差。【經】其實就是本義,經營治理之意,【經之】,就是承接前文的【兵者,國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】,就是「治兵經國營生死理存亡」通過這【五事】來研判之意。《詩·大雅·靈臺》:「經始靈臺,經之營之,庶民攻之,不日成之」,此處「經之」亦是同樣用法。 【校】有譯為通「較「,意思是「比較」,那【計】又當如何理解呢?計謀計策?【校】應理解為「檢核」之意,【計】應理解為「算帳」之意。【校之於計】,就是用算帳計算的方式來檢核量度【五事】。 【索】,不是一個簡單的獲得尋找之意,而是窮盡、搜盡之意,同義有「遍索不得」、「大索天下」。【而索其情】,即通過算帳的方式進行栓核量度,以窮盡【五事】各個細節、各種程度的詳情。 《論持久戰》中提及「『為什麼是持久戰』這一個問題,只有依據全部敵我對比的基本因素,才能得出正確的回答」,這裡所言之「全部敵我對比」即《孫子兵法》中的「經之於五事,校之以計,而索其情」,可見毛澤東軍事原則,與《孫子兵法》的核心是一脈相承的。 原文: 【道者,令民與上同意也,故可以與之死,可以與之生,而不畏危。】 闡釋: 首先,要正己,要將內部擰成一股繩。即將內部各種『分』,形成更強統一之『總』。蕭牆起於內,就是內部分崩離析,削弱了『總』的力量。所以,攘外必先安內,確為至理。所謂【道】,就是達到同生共死不害怕危險的上下一心的狀態。 原文: 【天者,陰陽,寒暑、時制也。地者,遠近、險易、廣狹、死生也。將者,智、信、仁、勇、嚴也。法者,曲制、官道、主用也。凡此五者,將莫不聞,知之者勝,不知者不勝。】 闡釋: 【天地將法】,各有表征,要仔細研究各個子項。【道將法】,是自己能主導的;【天地】,是需要去善用的。【五事】之『總』,優於敵,則可立於不敗,俟敵之誤,則可戰而勝之;弱於敵,則難以取勝。 【將莫不聞】,此處之【將】,各版本基本都翻譯為「將領」。但是【五事】,不僅是將領要了解,君主要了解,丞相要了解,財政要了解,後勤要了解,就是與戰爭相關的各部門的主管領導,都必須了解。【將】應該理解為,將來之將,即決定發動戰爭之前,不能不清楚這【五事】。清楚知道了,就有勝的可能;不清楚不知道,就難以取勝。 原句: 【故校之以計,而索其情。曰:主孰有道?將孰有能?天地孰得?法令孰行?兵眾孰強?士卒孰練?賞罰孰明?吾以此知勝負矣。】 闡釋: 【七孰】之問,實為七『分』加為我之『總』,分值越高,則我之『總』越強,通過這七個方面的算帳,得出與敵人的優劣勢對比。七個百分,加權平均後,是優於敵之『總』,還是弱於敵之『總』,把帳算出來了,就能【知勝負】的機率了。 2 原文: 【將聽吾計,用之必勝,留之;將不聽吾計,用之必敗,去之。】 闡釋: 這句是理解得比較混亂的,各種版本都有。 【將】,有理解為將領的,有理解為將來的,有理解為假如的。其實【將】,就是未來的意思,譯為假如也不影響完整意思。【將】就是從現在開始的以後,【聽】、【用】、【勝敗】、【留去】,是時間依次的遞延關係,有前者方有後者。 前後均有【用之】,這個如何理解呢?特別是後句,不按照我的來,為什麼還要去【用】?就是這個【用】到底是【用】的什麼?首先要釐清【用之】的主語是誰?有譯為孫子本人,就是用孫子去指揮,聽我的,用我去指揮,這個邏輯自洽;不聽我的,還是用我去指揮,這就邏輯上不通了。不聽我的,存在兩種可能,第一,不會用我去指揮。第二,既然不聽我的,我也不可能去指揮。所以,譯為孫子去指揮或不去指揮,都不通。又有譯為是將領去作戰,如果主語換成將領去指揮,就要勝或敗,在文言文精鍊的語境下,特別是竹簡帛書的文字承載工具,明顯累贅多餘。而且不用我的,就要輸;用我的,就要勝,這也太武斷自大了,根本不符合孫子兵法的「不敗思維」之精髓。 【用之】的主語應是「某君某方某軍某國「之意,就是跟【將聽吾計】的主語是一樣的。而【用之】何解?《說文》:用,可施行也。【用之】即為施行這件事,就是執行這個任務,這是什麼任務,就是行軍打戰。如果你聽了我的,那麼你們去作戰就會勝。如果你不聽我的,那麼你們去作戰就會失敗。【留之】,【去之】,【用之】的主語為孫子的,就是孫子留去;【用之】的主語為將領的,就是該將領留去。這明顯就是非常輕率的舉動了。此處,【留之】【去之】的主語,仍然跟前面兩個主語是一樣的,即都是「某君某方某軍某國「之意,打勝了,【留】的是什麼,是國家留下來了,保全了;打敗了呢,【去】的是什麼,是國家受損了,甚至要滅國了。這裡是呼應始計篇開頭的【國之大事,死生之地,存亡之道】。 所以,這句的正譯應為:採納我關於如何計算籌劃的方法論,則戰必勝,國存人全;不採納我關於如何計算籌劃的方法論,則戰必敗,國破人亡。使用「必勝」、「必敗」的肯定語氣,是孫子在此行文語境中,強化方法論之重要性。 3 原文: 【計利以聽,乃為之勢,以佐其外。勢者,因利而制權也。】 闡釋: 計算利害得失,算帳下來,有利優勢居多,就採納,於是就形成一種勢,一種強大有利的態勢,用來輔助外在的軍事行動。所謂勢,就是依據有利的優勢而獲得了控制支配權。此處「制權」,即後來的「制空權」、「制海權」之意,在某個方面取得了壓倒性的控制優勢。我之『總』遠遠大於彼之『總』,故而形成「勢」,勝勢、強勢、氣勢即為此「勢」也。 4 原文: 兵者,詭道也。故能而示之不能,用而示之不用,近而示之遠,遠而示之近。利而誘之,亂而取之,實而備之,強而避之,怒而撓之,卑而驕之,佚而勞之,親而離之。 闡釋: 【兵者,詭道也】。詭道,不是欺詐之意,而是與正道對比的「非正道」,即出其不意,在對方意料之外,既然對方始料未及,則容易出錯,一旦敵人出錯,那我方就可「因利而制權」,把握這主動創造出來的機會,一舉勝之。此段是承接上文的「因利而制權」,如何造勢?如何因利?如何制權?就是要善於運用「詭道」,然後列舉了十二條詭道,運用詭道的目的,就是『分』敵之術,令敵判斷失誤,以致行動失誤,而聽從於我方調遣,究其實,就是錯誤地對比雙方之『總』,誤以為彼之『總』優於我之『總』。所有的「兵法」,都是教授的詭道,因為如果擁有壓倒性的優勢,就根本無須使用什麼兵法。 【故能而示之不能】,即我之『總』本優於敵之『總』,但掩蓋我之『總』,令敵以為彼之『總』更優而進行誤導式之應對。能而示之不能的目的,亦在於形成壓倒性優勢,減少我之『總』之損失。 【用而示之不用】,擾亂敵對我之『總』之判斷,令敵以為彼之『總』更優而大意或不設防或盲目攻擊。 【近而示之遠,遠而示之近】,影響敵對我之『總分』關係,從而誤導對我之『總』之判斷,從而形成局部我之『總』優於敵之『總』。 此四點為用我之行動,改變敵對我之判斷,從而做出利我不利敵之行動,改變雙方之『總』之強弱對比。 【利而誘之,亂而取之】,敵人貪利,則以【利】引誘之,趁敵之【亂】或主動使敵【亂】,從而獲得轉機。通過我之『總』優於敵之『總』之態勢對比,此時就應主動出擊。【利】與【亂】,屬於針對敵之「短處」進行主動攻擊。 【實而備之,強而避之】,認識到了我之『總』不如敵之『總』,則不能主動應戰,此時就應想盡一切辦法停戰、避戰,即便被追趕如喪家狗,即便被斥為逃跑主義。【實】與【強】,屬於敵之「長處」,此時應主動不攻擊。 【怒而撓之】,按照這組句式,均應為敵之主動呈現狀態。怒,易理解為敵人若為易怒性格,則應該主動去激怒對方,令其喪失理智。這明顯不太通,因為敵人易怒,並不是一個戰略視角,而十二詭道均應為戰略維度,故「怒」應釋為「軍容盛大」之意,即敵人非常強大,士氣高漲,此時就不應正面去迎戰,而應是不斷去騷擾對方,以伺良機。此處「撓」取擾之意。如此則可削弱其『總』而造成我之『總』獲得局部或短暫優勢。 【卑而驕之】,謙卑謹慎之敵人,自制力很強,就應該設法令其驕傲冒進,【怒】跟【卑】都是敵人的整體特徵,屬於敵之「性格」,應對之策為主動去改變敵之「性格」,令之往反方向發展,令其局部或短暫失分,從而改變『總』之強弱對比關係,令我之『總』優於敵之『總』。 【佚而勞之】,敵人休整得好,精力好,就要不斷地騷擾敵人,讓敵人失去這一優勢,即削弱敵之『總』。 【親而離之】,敵人團結,就要令其離心,亦為削弱敵之『總』。【佚】和【親】,屬於敵之「身心」,【佚】為「身之佚」,【親】為「心之親」。解決之道,即為使其往反方向,以改變雙方強弱之『總』之對比。 這四句,又可理解為激怒自己的軍隊,不斷去騷擾敵軍;讓自己保持低下示弱,而設法去讓對手膨脹驕傲;讓自己休整完好,而讓敵人體勞心累;讓我軍親睦團結,讓敵人分崩離析。 此十二點,為根據敵人之不同特點,給予不同之藥方,以等待敵人犯錯,以改變敵我雙方之『總』之強弱對比,從而在局部空間或短暫時間內,使我之『總』優於敵之『總』。 《唐太宗李衛公問對》中兩人論及【多方以誤之】,即為此理。 【太宗曰:「朕觀千章萬句,不出乎『多方以誤之』一句而已。」靖良久曰:「誠如聖語。太凡用兵,若敵人不誤,則我師安能克哉?譬如奕棋,兩敵均焉,一著或失,竟莫能救。是古今勝敗,率由一誤而已,況多失者乎!」】 令敵誤,則削弱敵之『總』,而增我之『總』,形成我之『總』優於敵之『總』之態勢,則我可主動攻擊敵也。 5 原文: 【攻其無備,出其不意。此兵家之勝,不可先傳也。】 闡釋: 這是孫子兵法的核心靈魂。此指導方針,即為利用敵之盲區或忽略之處,改變敵我雙方之『總』之強弱關係對比。此處呼應【詭道】,【兵者,詭道也】,即【攻其無備,出其不意】。此即為【詭道】之正解,而非什麼詭詐之術。 假如敵再【無備】,但是仍是敵強我弱,則俟敵轉為「有備」後,我方仍無法勝敵。假如敵再【不意】,但是仍是敵強我弱,則俟敵轉為「有意」後,我方仍無法勝敵。故不在於敵【無備】、【不意】,則我必勝;而在於因敵【無備】、【不意】而造成局部空間或短暫時間內,敵強我弱變為我強敵弱,從而實現雙方之『總』發生反轉,最終實現我勝敵。 不能明知不可為而為之,一定要有絕對的制勝優勢。而【攻其無備,出其不意】,即為創造有利條件,讓敵人失誤,從而讓自己產生絕對的壓倒性優勢,如此則戰可勝之。 【此兵家之勝,不可先傳也】,是指戰爭取勝的具體方法,不可提前事先知道怎麼做,而是在過程中發現機會、創造機會,伺敵失誤,一舉潰之。敵人「無備」之處、「不意」之時,是不可提前預測的。比如官渡之戰,曹操與袁紹對峙良久,糧草即將斷絕,準備退兵,此時許攸來降,獻策襲烏巢袁軍糧倉,一舉扭轉戰局,取得官渡大捷。此戰例就揭示了戰機是無法提前研判的,戰機是過程中發現或創造的,出現了戰機,就要立即把握,及時行動,直至取得勝利。 6 原文: 【未戰而廟算勝者,得算多也;未戰而廟算不勝者,得算少也。多算勝,少算不勝,而況於無算乎!吾以此觀之,勝負見矣。】 闡釋: 【廟算】,即作戰之前,測算雙方之『總』之強弱關係。【得算多也】,即我之『總』多於敵之『總』,故勝算多;【得算少也】,即我之『總』少於敵之『總』,故勝算少。 【多算勝,少算不勝,而況無算乎!】——【多算】,即完全我之『總』多於敵之『總』,故勝算多。【少算】,即完全我之『總』少於敵之『總』,故勝算少。如果說【多算】是完全優於敵,【少算】是有部分優勢優於敵,但整體不如敵,【無算】則是完全沒有勝算,零勝算,而非不去計算比較。只有這樣去理解三者關係,邏輯上才通,是一個「勝算多、勝算少、無勝算」的降序對比關係。 【吾以此觀之,勝負見矣】,我就是通過判斷敵我雙方的總體實力和優劣比較,來得出勝負機率、勝算幾何的。 注意,開篇始計篇,「勝」、「不勝」、「必勝」、「必敗」、「不勝」、「勝負」均為勝算機率之意,而非完全肯定之意。因為真正的必勝,孫子所持的觀點是要在戰爭過程中,通過找到戰機,才能獲得。也就是勝算多少是可預測的,但必勝是通過過程中等待機會實現的。所以,任何事前所說的必勝,都是假打。即便是強勝弱,昆陽之戰新莽軍遠遠強於綠林軍,赤壁之戰曹操遠遠優於孫劉,淝水之戰前秦遠遠優於東晉,但最後的結局,卻是貌似「必勝」的都慘敗。秦趙長平之戰,相持經年,也是在通過反間計換走廉頗,迎來趙括,從而使得趙軍改守勢為攻勢,一舉改變秦趙兩軍格局,最終攻破趙軍,而成就紙上談兵之趙括。可見,即便強秦,也是通過戰爭過程中主動創造機會才改變戰局的。 《始計篇》揭示了孫子兵法的幾個核心概念: 1、【計】:戰前先計算雙方實力,對比後,如我方有優勢,方可言戰。 2、【因利而制權】:要在自我優勢中,得到絕奪的戰爭控制權,方可一戰,方可取勝。戰爭就是要以大欺小,以強凌弱。 3、【詭道】:打戰,是不能正道而行的,必須採取【詭】的方式,要【攻其無備,出其不意】,不拼實力拚腦力。採取詭道的目的,在於形成局部空間或短暫時間的壓倒性優勢,保證一戰而勝。此為兵法之魂,弱勝強之秘訣。以大欺小,則無須兵法了。兵法就是為弱者服務的。 4、【不可先傳也】:在戰爭中尋找機會,戰機不是戰前就預測到了的,錦囊妙計,說早了就不靈了。 ​ 聲東擊西,就是吸引對方兵力到東,而在西形成我之絕對優勢。圍魏求趙,則是採取攻其所必救,從而使魏軍回師而一解趙之圍。圍師必闕,就是讓敵人有後路,從而無法合力,瓦解敵人士氣。所有的兵法,均在於形成局部空間或短暫究竟我之『總』強於彼之『總』,在於我之『總』形成全面壓倒性優勢。 ...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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